西安市公積金提取新政策
來源: |發布時間:2015年12月22日 |瀏覽:次
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二屆七次全體會議研究決定:自2016年1月1日起,西安市無房職工租住商品房的提取額度調整為:個人賬戶應保留三個月繳存額,個人提取額不超過本人年匯繳額(月繳額×12)的二分之一,且最高不超過15000元。
自今年7月1日起,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曾階段性放寬租房提取額度,職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無房產,租住本市住房,且未辦理過公積金提取的,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申請租房提取時,賬戶應保留三個月繳存額,其余金額可全額提取。
2016年1月1日起,我市對無房職工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積金額度進行調整,一次最高提取額度將不超過15000元。
提取條件和對象
職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無房產,職工租住西安市行政區域內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的,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。
證明材料
單身職工申請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、房屋租賃合同、租金繳納證明、單身聲明;已婚職工申請時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件、房屋租賃合同、租金繳納證明、婚姻關系證明。
公司地址:西安市科技路33號高新國際商務中心17層1702室 郵編:7100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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